返回
顶部
时间:2021-06-21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学院代码:13874
第五条学院地址:威海乳山市银滩长江路788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院校。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
·
办学基本条件
·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建校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整体实力。
目前,学院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30.04万册,电子图书96万册。现有近万平方米的校内实训中心,拥有实验实训室91个,现有固定资产总值9.81亿元,签订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97个。教学楼、公寓、餐厅、医务室、礼堂等设施全面配套,拥有多个标准塑胶运动场、篮球场、乒乓球场、排球场,可充分满足学生学习、生活、健身的需要。学院目前设有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管理学院、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教学单位及图书馆、网络中心、实验实训中心、高职教育研究室、东北亚研究所等教学辅助单位。现有在校生近15000人,专任教师540人。
·
办学定位
·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目的,为区域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和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
办学特色
·
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之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特别是推行双证书制度;坚持整合国内外优势教育资源,坚持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保持了良性互动。
·
就业状况
·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扎扎实实为学生服务,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工作。学院下设就业指导委员办公室,全面负责学生的就业,各二级学院设有专职就业专员指导学生就业。学院设有学生多元智能测试系统,努力为学生发展定位、理性择业提供科学依据。学院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致力于打造招生—教学—就业一体化链条,学校每年定期举办各类型的校园招聘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中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层 次:本科
专业名称:数字媒体艺术 科类名称:美术类
专业名称: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男)、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女)科类名称:舞蹈类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科类名称:音乐类
层 次:专科
专业名称: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美术、美术 (工艺美术)科类名称:美术类
专业名称:美术 科类名称:书法类
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三条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专业排名时,校考成绩相同的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分值高的优先。录取时,专业排名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本科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科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美术(美术类)、美术(工艺美术)以上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书法类)专业成绩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四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招办关于2021年的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 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按《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文件要求,确定评定比例,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按名次颁发)。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免、减、缓政策。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限山东省户籍学生)。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会组织的专业复核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3164266
学校网址: www.sdws.edu.cn
E-mail:sdws_zsb@163.com
通信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国家AAAA级旅游区(威海校区)
微信扫码关注有格公众号
定制个人表导专业能力提升方案
在学习过程中,根据学生个人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参考教课老师的日常管理反馈,全方位多维度对学生全面分析,做到及时有效的对学生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冲刺理想高校。